第二屆"互聯網+"食品安全論壇在京舉行 熱議網餐新規
7月2日,2017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期間,第二屆中國“互聯網+”食品安全高峰論壇在北京舉行。本次論壇由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科信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支持,食品與營養科學傳播聯盟主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顏江瑛在致辭中表示,互聯網是食品產業轉型、發展新的奇跡,也在塑造新的食品消費場景和習慣。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顏江瑛致辭
在新的形勢下,完善的監管法規,是監管行為探索與實踐的法制保障。本次論壇上,國家食藥監總局法制司、國家食品藥品稽查專員陳谞專題介紹《中國網絡食品監管法制建設情況》。陳谞表示,中國網絡食品交易立法正在加緊制定和完善中。2015年實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確了網絡食品交易的平臺責任。2016年7月14日,總局發布實施《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針對網絡食品交易兩種業態——食品生產經營者自營模式和網絡第三方交易服務平臺模式設定了各自的義務和責任,并對網售食品的違法行為處罰,進行了細化和強化。
今年,國家食藥監總局正在進一步完善《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將對網絡訂餐平臺的資質、責任、監管要求,送餐人員的管理,以及中央廚房、共享家廚等新興互聯網餐飲模式,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國家食藥監總局食品監管二司副司長劉洪彬則圍繞近兩年來,網絡食品經營及監管實踐和探索進行了梳理,分享了自己對問題的思考,和對今后監管思路的建言。
細化對第三方食品電商平臺的責任是《辦法》一大亮點。比如第15條規定,入網食品經營者涉嫌犯罪提起公訴等四種嚴重違法行為之一的,第三方平臺發現后應該停止向其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活動。“《辦法》引入了神秘買家的制度,目前歐盟和美國FDA在網絡食品抽樣檢查的法規制度中也引入了神秘買家的制度”,陳谞說,這是中國的食品安全立法制度首次被國外發達國外直接引用和借鑒。
一些網絡餐飲服務平臺代表,也分享了如何用互聯網+思維,擔負平臺責任,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的創新和探索,并與地方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代表——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局食品市場處處長李江,以及來自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浙江大學的專家,共議“網絡訂餐”的安全保障之道。
來源:新華網時間:20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