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1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示首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綜合評議結果,經第三方機構綜合評估,石家莊、張家口、唐山、濟南、青島、煙臺、濰坊、威海、武漢、襄陽、宜昌、西安、寶雞、楊凌示范區、韓城共計 15 市(區)被推選為首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據悉,為督促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和“四個最嚴”,鼓勵地方政府發揮首創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帶動全國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于 2014 年部署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行動,選取河北省、山東省、湖北省、陜西省作為試點省份,探索開展創建工作。
創建工作開展以來,各地按照創建活動工作方案要求,積極開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管理辦法》和《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相關省份食品安全委員會經省級層面初評,推薦河北省石家莊等15個城市作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近日,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委托第三方機構,牽頭組建由專家、媒體、行業協會、律師、消費者代表等各方參加的綜合評議委員會,對上述城市創建工作有關情況進行了綜合評議。
根據第三方綜合評議結果,擬將下列城市列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 河北省石家莊市、張家口市、唐山市;
● 山東省濟南市、青島市、煙臺市、濰坊市、威海市;
● 湖北省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
● 陜西省西安市、寶雞市、楊凌示范區、韓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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