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食品安全監管仍需補強
網絡經營是一個新生的服務業態,由于其低成本、無門檻,交易具有虛擬性、隱蔽性和復雜性。在龐大的第三方平臺上,一邊連著成千上萬的生產經營者,一邊連著數以億計的消費者,在社會誠信、商業誠信相對欠缺的條件下,如果單靠固有的監管制度和監管手段,顯然難以奏效。因此,要減少電商假貨,必須進一步強化商家的社會責任,與時俱進創新監管手段,全方位落實相關制度,堅持社會共理共治,構建長效保障機制。
首先,要進一步強化電商的社會責任。網絡交易是基于互聯網由第三方提供網絡銷售平臺實現的,第三方平臺在網絡經營中既是被監管者又是監管者,只有緊緊抓住第三方交易平臺這個“牛鼻子”,才能做到釜底抽薪、事半功倍。為此,必須明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自律責任和自查義務,要讓第三方交易平臺對食品網店切實負起責任,及時發現、報告并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從源頭上保證網絡商品交易的可靠性與安全性。
其次,要強化職能部門的責任,與時俱進創新監管手段,堅持常態監管與嚴苛執法相結合,全方位落實相關制度,加大追責查處力度。在網購市場日益繁榮而又魚龍混雜的當下,定期質量抽檢,只是發現不合格食品的途徑之一,這種形式還需常態化、長效化、機制化,同時更要在每次抽檢之后,及時公開抽檢信息,加大追責查處力度,督促其采取停止經營、退貨、封存、銷毀等措施,做到有頭有尾,善始善終。
第三,為消費者打假維權撐腰,鼓勵積極投訴舉報,進一步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使之成為護航食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推手。網售食品質量好不好,消費者感受最深也最直接。對于發現不及時、已經被消費者買到手的不合格食品,提供便捷的維權通道,向生產、經營者討回公道,可以遏制不良商家的僥幸心理。
從3月15日起,針對網購特點而制定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實施辦法》正式施行。根據該辦法,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另有規定的除外),商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擴大適用范圍,規避應承擔的責任。讓消費者便捷、安全、明白、不打折扣地行使網購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權,對于構建公平、誠信的網絡交易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倒逼經營者提高商品及服務質量,無疑有著非常積極的現實意義。
據悉,為了強化對網絡食品的安全監管,近年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連續制定發布了一系列相關法規,近日發布的《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毫無疑問,雖然網購仍然有許多問題存在,但現代生活已經離不開網絡購物欲網絡消費。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秩序重構、規則重建,網購新業態將會健康發展長久惠民。 《《《網絡訂餐,安全和便捷都不可少
來源:人民網時間:2017-03-22